涡阳县司法局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涡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亳办〔2009〕66号)精神,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涡政办〔2010〕173号)和《关于增设涡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的批复》(涡编〔2013〕15号)、《关于增加涡阳县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涡编〔2013〕19号)、《关于“涡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更名“涡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的通知》(涡编〔2016〕34号)、《关于设立涡阳县公证处的批复》(涡编〔2017〕53号)。 设立涡阳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3月涡阳县司法局开始机构改革重组工作,现已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县政府法治办职能并入司法局运行。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治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承担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监督、指导、管理全县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协助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四)监督、指导、管理全县公证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学教育及法学理论研究工作。依法对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等装备管理工作,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包括局办公室(联勤指挥中心)、合法性审查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和法治调研督查股(县委依法治县秘书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大队7个内设机构和一个政治部。城关司法所、星园司法所、经开区司法所、涡北司法所、涡南司法所、西阳司法所、高炉司法所、曹市司法所、青町司法所、石弓司法所、丹城司法所、马店集司法所、龙山司法所、牌坊司法所、新兴司法所、义门司法所、陈大司法所、标里司法所、花沟司法所、临湖司法所、公吉寺司法所、店集司法所、高公司法所、楚店司法所24个派出司法所。涡阳县公证处1个二级机构。
涡阳县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7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党组成员一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
办公地点:涡阳县康宁路(信访维稳中心)3楼
电话:0558—7212413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编:2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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