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简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计划、规划。
2、负责全县的农业机械化的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与县工商、技术监督、公安、交通、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做好相关农机化促进工作。
3、负责制定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4、组织指导农机科技推广,对农机产品的引进、推广、经营、维修和农机作业服务进行作业质量监督、检查。
5、主管农机化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对农机驾驶、操作、经营、维修和其它农机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6、主管全县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入户,牌证核发,农机驾驶员证照核发,年检年审,保障农机事故的善后处理。
7、负责核发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负责农机维修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核发技术等级证书。
8、建立健全农机化服务体系,增强农机社会服务功能,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提高组织化程度,支持跨行政区域作业的农机服务单位,保障农机化作业正常进行。
二、内设机构:
农机中心内设四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农业机械管理股。
1、蒙城县农机中心办公室 (0558—7662081)
主要职责
1、协助分管局领导拟订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协调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工作。
2、负责全县农机化工作会议及局机关各种会议组织工作,督促检查会议决定的实施。负责局机关的文电函处理,承办上级有关部门文电函收发、登记、分送、催办、保管和处置;负责局发文件的把关、登记和文件管理工作。
3、负责承办局领导安排的公务活动,联系各部门农机化工作有关事宜办理。
4、负责全局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其它股室做好安全生产、文明创建、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
5、负责文印室的管理与文印消耗易损件购置把关。
6、负责机关人员考勤;负责督查下属机关考勤;汇总考勤情况。
7、负责局机关的后勤保障,基本建设,节假日值班安排和安全工作。
8、承办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2、蒙城县农机中心人事教育股 (0558—7662795)
主要职责
1、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制订的人才强国战略及关于人事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
2、负责编制农机系统干部职工技术教育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协助领导做好机关人员思想工作,组织政治、业务学习。
4、为打造学习型机关,制订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农机系统各单位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人员调动,转正定级、奖惩、岗位责任制考核,晋升考察等工作。
6、负责农机行业技术技能和农机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工作,农机驾驶员培训的指导工作。
7、负责文件、档案和保密工作及印章的使用、保管工作。
8、承办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3、蒙城县农机中心管理股 (0558—7662912)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农机化方针政策。
2、进行法制化管理,提高农机化管理水平。
3、依法管理农机供应、维修和作业市场。
4、建立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
5、开好现场会,示范推广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
6、抓好统计、调研,做好规划、计划。
7、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8、加强机关效能,提高办事效率,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成绩。
4、蒙城县农机中心计划财务股 (0558—7662701)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制度。
2、负责单位综合预算的编制工作。
3、按照有关规定,将单位组织的预算内、外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组织的其它收入缴入会计核算中心帐户。
4、负责收集、审核单位支出的原始凭证和其它有关财务资料,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会计核算中心。
5、负责各类收入、罚没票据的领取、保管和核销工作。
6、负责单位公积金、公费医疗的管理、结算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对本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单位负责人和财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会计业务。
9、承办领导按排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编制
蒙城县农业机械局行政事业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
四、
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主任:陆凯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蒙城县芡河路4号 办公电话:7662081 邮箱:mcnjj81@163.com 邮政编码:23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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