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统计局机构简介
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指导乡镇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执行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建立健全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指标和评价体系。牵头组织实施我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组织和指导全县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县统计工作网络,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十)协助管理各相关部门、各乡镇经济信息服务站统计人员,促进全县统计人才队伍建设。管理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经费。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蒙城县庄子大道24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58--7666033.邮编:233500 邮箱:mc7666031@126.com.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如下:
局长丁涛同志:负责局政务全面工作。联系方式:0558-7667996.
党组书记武昊同志:负责局党组全面工作。联系方式:0558-7666089.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慧同志:分管组织、人事、财务、工会、文明创建、安全生产、青年、妇女、老干部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工业农业股,商贸服务业股、县统计局普查中心。联系方式:0558-7665577.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利同志:分管宣传、纪检、扶贫、机关效能、行政审批、法治建设、招商引资、政务公开、工程建设、综治维稳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法规股)、综合投资股、经济运行综合评价中心。联系方式:0558-766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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