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简介
单位简介
利辛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是隶属县财政系统的正科级单位,现有干部职工16人,正科级1人、主任科员1人、副科级4人,科员9人、工勤人员1人,内设综合股(办公室)、工程股、农业股、财务股等4个股室。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2、负责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择优立项、评估论证、项目申请和计划编报,并建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协调各方面和业务关系,争取项目和项目资金。
3、负责组织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招标投标、建后管护、项目竣工验收和项目区建设年度总结评比工作。
4、协同财政部门对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进行分配和管理,落实县级配套资金、群众自筹资金的到位到项;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内部财务管理以及有偿资金的投放和到期回收工作。
5、负责组织全县农业综合开发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培训,开展业务指导和宣传报道工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成员及分工
孙文忠: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农发办主任(正科级)
1、主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全面工作。在县委、县政府、财政局党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订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项目、财务资金管理等制度。
2、组织项目的规划、论证、申报、实施和竣工验收。
3、负责本办财务计划的制订、实施和审核,主管项目工程资金管理。
4、负责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向上级报告本办工作。
5、检查督促副主任及各股室分管工作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
6、搞好队伍建设,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潘磊:农发办副主任
1、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业措施、林业措施、科技推广措施、产业化经营项目等工作。
2、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论证、申报、批复及实施。
3、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合同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4、负责工程计划申报、组织实施和验收检查工作。
5、负责与省市兄弟县市的技术交流及工作创新。
6、承办上级及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士国:农发办副主任
1、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水利措施、及项目资金管理等工作。
2、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论证、申报、批复及实施。
3、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合同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4、负责工程计划申报、组织实施和验收检查工作。
5、负责与省市兄弟县市的技术交流及工作创新。
6、承办上级及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股室主要工作职责
1、综合股(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单位行政工作会议等各种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会议精神,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做好文秘工作,起草单位综合文稿。
(2)负责管理、使用单位公章、介绍信。
(3)负责来客接待工作,做好工作记录、电话记录,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各类报刊杂志的订阅、分发及保管。
(3)负责对内、外行文的的编号登记、打印、分发及外来文(涵、电)的登记、分发、传阅、转存。
(4)负责全办范围内的综合协调工作。
(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工程股工作职责
(1)、负责农田水利,农电工程的规划、设计和预(决)算工作。
(2)、负责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管,督导工程主要材料质量监管。
(3)、对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签发存在问题的处理单。停工通知书、复工通知书。
(4)、负责监督施工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督促其健全质量管理制度。
(5)、负责对现场规划、设计变更的审定核算工作。
3、农业股工作职责
(1)、负责土地治理项目农业、林业、农路、科技推广与培训措施,产业化发展等项目的资源调查,掌握农发的基本情况。
(2)、负责对申报单位项目的建议书进行审核,建立项目库。
(3)、负责与项目单位、施工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工作。
(4)、负责农发项目的征集、编制、勘察、设计工作。
(5)、负责农发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的监督、监测、监理工作。
(6)、负责制定近、远期农业综合开发规划。
(7)、负责项目的选择、立项、两论、申报及批复工作。
(8)、负责项目的招投标、工程监理及实施中的经验总结及推广。
(9)、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中期督查、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务股工作职责
(1)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报账、借贷、结算手续,承办办公室内行政事业经费安排使用的财务处理工作。
(2)严格执行、落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搞好项目自筹资金筹措,参与项目检查及竣工验收,以及办理到期有偿资金回收工作。
(3)负责编制项目验收资金类资料编制工作,以及按时编制各类财务报表。
(4)配合审计、督察部门搞好年度专项资金审计督察工作。
(5)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办事指南
群众开发积极性高,领导班子团结,有2/3以上群众承诺签字同意可申请项目建议书。
办事程序
(一)乡镇政府提出项目立项申请,农发办建立项目库。
(二)农发办将推荐项目逐级向省市农发部门申报。
(三)项目经论证立项,农发办编制项目扩初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四)播放资金,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五)项目竣工后,组织验收,加强工程后期管护。
注:本单位资料如有增加、更改、删减,请把资料发到电子邮箱:zgbzxxw@163.com